翻译样章 · 开篇
《照明诸法体性之宝灯》
本中文初译样章为巴达瓦佛学院摄类学基础课程而准备,仅供研习,正式出版前可能继续修订。
序分
礼敬文
我以身、语、意至诚恭敬,顶礼并皈依一切有情之大友、无与伦比的释迦王、世间第四导师之莲足。祈请赐予加持。
一身示现稀有无量化身之身;
一语以种种语言宣说一切义之语;
一心无间了知一切诸法之意——
直至菩提,我将释迦牟尼佛之莲足奉于顶上。
诸佛唯一之父、智慧宝藏文殊师利,
以及赐予讲说与辩论无上无畏之妙音天女,
愿欢喜安住于我心间莲花中央,
赐予我无碍明慧。
七代付法祖师、十六罗汉,
世间庄严圣龙树、无著,
陈那、法称、世亲及诸余大德——
顶礼诸大车轨师之莲足。
将佛陀教法从梵文译成藏文的译师与班智达,
以及住持、修习、弘扬圣教的印度与西藏大师——
我向一切圣教学者与大师低首顶礼。
遍及一切所知的聪慧智慧,
以慈爱观照、全心关怀一切有情——
恩德难报的无上根本上师,
我一再忆念您在我心中微笑。
立誓造论
善与不善之心如何成熟并圆满,
其生起之理可由业果推知。
若尚未具备通达诸法之心,
便不能成就一切智。
若未以一切诸法调练自心,
一切智便比虚空更为遥远。
因此众多殊胜圣者异口同声、反复宣说:
最初入门应重视量学与正知的研习;
此言善哉,确实无误。
总摄这一切的注释,名为“摄类学”。
为使初学者较易理解这一著名学科的若干义理,
我将以明白易懂的语言加以阐释。
正文义
此处,为令学人对摄类学总义生起定解,现开始讲释这部名为《照明诸法体性之宝灯》的论著。
所知
分类所依之基
- 所知的定义
- 所知的同义词
- 各同义词的定义
- 定义、所定义与事例的详细说明
所知的定义
所知的定义是:堪为心识之境者。其词义解释如下:柱、瓶等一切法,皆堪成为从有情乃至佛陀诸心识的总境,因此称为“所知”。
其事例包括:柱、瓶、色、识、一切智、虚空、真实灭、柱之遮遣、与柱为一者、与柱为异者、义共相、兔角不存在、柱与瓶二者,以及常与无常二者。
非所知的事例包括:兔角、瓶为常、业因果不存在、补特伽罗之我,以及同时既是柱又是瓶之物。
此外,各佛教宗义对于何者可安立为所知,有许多不同主张。例如,虚空为实体存在,对毗婆沙宗而言是所知,但自经部宗以上则不如此安立。真实成立的心与色,对唯识宗以下是所知,但对中观宗则不是。自性成立的瓶,对自续中观宗是所知,但对应成中观宗则不是。
